桃園張姓婦人(42歲)和男同事(51歲)交往密切,張女丈夫去年發現妻子和男方LINE的對話,包括男:「我的功能只有帶你去買衣服、買吃的之後,才會有一點享受」、「你我在場內場外車上床上,你真的有為我做了那些好事」、「所得到的滿足享受其實是看毛型,如果能…我希望今天去看,毛型」,張婦回「我老公情緒完全不一樣,表情很怪」等,男同事回「我要告訴妳就是,抓姦要在床,我們一口否認就沒事了」。
張女丈夫氣得追問妻子,張女一度坦承雙方交往6年,曾到摩鐵發生性關係,但今年2月檢方複訊時翻供,否認偷情。男同事也聲稱2人只是平時談得來,愛開玩笑,雙方對話都是隨便說說。檢警調閱摩鐵住宿記錄,業者已無保留資料,加上雙方沒有具體的通姦証據,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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